毒性,你可以,都有,有多,副作用

提問: 藥品 問題補充: 我有位朋友的父親從廣告上看到一種治療糖尿病的藥,就從外面買了,可復用后出現腿腫等癥狀,我朋友怕這藥會傷及肝功能,想知道藥品監督局管理此類的事情嗎?要是舉報,如果舉報要對此藥化驗是不是自掏腰包?怎樣能維護消費者的利益呢?如何舉報?是不是到本市的食品藥品管理局進行處理?12315管理此類的事情嗎?如何處理?謝謝了!!!!!!!!! 医师解答: 藥品說明書你看了嗎?如果上面有明確的藥物副反應說明,那就沒有投訴的意義。如果沒有此類說明,你可以找醫院為你做鑒定,只要能證明那種藥對你的健康確實產生了損害,那樣投訴才會有意義,當然,這是自費的。我的建議是,停藥。說實在的,你去12315投訴應該沒有多大用處,12315管的是消費者權益。你所謂的傷肝,這是沒有辦法的,因為任何藥物都有其副作用,傷肝的叫做肝毒性,傷腎的叫腎毒性,等等,很多藥物都有類似毒性,僅僅是毒性表現的部位與嚴重程度的區別。像肢體浮腫,這些都很常見的藥物副作用,這些東西應該是不能作為損害身體的證據。你可以查一下那種藥物是否有正式的相關批號,像藥準字這些東西 ,現在的藥物,只要是上市的產品,都是能過了相關藥物試驗的,如果想從這種藥物對某人有效沒效這些方面投訴,也沒有多大意義,因為他可以說僅僅是這種藥物對你不敏感面已。如果你確實懷疑藥物過期,變質這些原因,你可以把藥物拿到相關的藥物檢測單位去檢測,拿到報告即可進行投訴或者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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